据报道,辽宁省最近决定,每年挤出500万元专项经费,从今年开始,分期分批选派优秀年轻现职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到国外进行中长期培训。到2000年,全省拟选派200至300人。
日前,我亦曾撰一文,内容就是“欢送”领导也“出国留学”,是针对北京市今年选派20多名企、事业领导干部出国培训一年之事有感而发,本意是想鼓吹一下这种培训办法,以避免短期考察之弊端,当然也希望其它地方对此加以借鉴。现在,我仍坚持我的看法,只是对于具体操作方法,我认为需要打点折扣了。因为根据多年的教训,在我国,一件新鲜事,即使是非常好的一件事,往往也会以刮风开始而以滥解结束。
打什么折扣呢?首先,要把好出国留学官员的个人素质关,即不仅看他是否年轻,还要看它是不是一块可琢之玉,别弄一批吃主儿、玩主儿出去。否则,让这些人吃了国内吃国外、玩了国内玩国外,主办者不挨老百姓骂才怪哩!
这就带出一个问题:可琢之玉应当由谁来认定呢?我认为最公正的认定,不应主要来自这些留学官员的上级,而应来自其下级即他所领导下的群众,或者说,应当先民主后集中。
其次是经费问题。完全花国家的钱不是个长事儿,也会因此而使应该出去留学的优秀人才人数受到限制,是否可以考虑,让这些留学官员在当地对口培训单位打一份工,一边给人家干活以解决部分生活费,一边学习人家的先进经验。当然,打的这份工,应当是管理部门的工作。
干就是学,学就得干;在干中学到的管理知识和经验,回国以后才最好用也最实用。
这么一来,可能有的官员就不愿出去留学了。正好,怕的就是这种官员被“溜”了出去。